为了适应广西经济发展及广西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
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
工程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4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于去年启动我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工作。经过申报、专家严格评审、论证等程序,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于近日被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十一五"期间首批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根据《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及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07〕63号)精神,"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及建设单位的立项建设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将在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立项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除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之外,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也同时被确定为"十一五"期间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被确定为"十一五"期间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