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实施“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启动仪式。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副校长郭捷、杨宗科、王瀚,纪委书记李邦邦,西安市政府法制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雁塔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长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北京、西安等地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出席,该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各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其他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参加基地班建设的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基地班全体学生参加。启动仪式由郭捷主持。
郭捷在动员讲话中对培养计划的实施提出7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明确建设目标。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培养计划提高有力的组织及条件保障。三要分类建立培养标准,科学制定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四要重视人文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五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法律实务部门、国外境外著名大学联合培养机制。六要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七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控,保证培养效果。
贾宇在讲话中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国家层面对法学教育进行统筹安排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国家为解决传统法学教育难以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端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人才问题实施的重要举措。这次承担培养任务的基地遴选是国家对国内校、院法学教育水平的重要评价,是对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获得全部3类基地,标志着西北政法大学回归法学教育国家队的地位。就落实各项培养任务,贾宇提出4点意见,一是改革的基点是“需求导向,联合培养,服务大局,追求卓越”。二是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信仰坚定,品德高尚,专业精深,能力卓越”。三是对参见基地建设教师的要求是“学术先进,实务精通,教学为要,育人为本”。四是培养基地的管理模式是“院长负责,党委保障,学校统筹,教务协调”。
启动仪式上,杨宗科宣布了西北政法大学实施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承担具体培养任务的各法学院院长作了交流讲话,西北政法大学校领导为各培养基地授牌。
据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实施的,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层面优化法学专业布局、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代表了国家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此次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评选,经高校申报、各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等程序,通过差额投票,共评选产生首批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该校成功取得了全部“三个类型”基地的实施资格。西北政法大学是全国5所获得全部三个类型基地实施资格的高校之一,是我省唯一获得全部三个类型基地实施资格的高校。这意味该校的办学特色和法学教学科研水平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对于推动该校事业全面发展,提高陕西省法学教育整体水平和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文/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