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复[2015]4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农垦总局: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的请示》(云教发【2015】8号)、《云南省农垦总局关于撤销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的请示》(云垦局【2014】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同意撤销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建制。
二、请省教育厅、农垦总局会同省编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普洱市人民政府、云南农业大学,妥善做好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分流安置工作,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资产和债务的清理、划转工作,确保学校平稳过渡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