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到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到2015年赣州、吉安、抚州市基本解决小学、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支持赣南师院更名为赣州师范大学
《实施意见》指出,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在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对赣州、吉安、抚州倾斜。建立适应地方产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扶持办好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向赣州、吉安、抚州倾斜,扩大部属师范大学的招生规模,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赣州、吉安、抚州中小学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倾斜。
支持赣南师院更名为赣州师范大学。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江西省共建江西理工大学,争取共建东华理工大学,扶持稀土、钨和铀等优势特色学科建设。
组织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赣州市市级医院建设,支持中心城区增设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儿童、肿瘤等专科医院和市县两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支持人口大县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到2015年千人口病床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升区域性医疗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组织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
支持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瑞金、龙南等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强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在人口计生方面,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支持建立计生女儿户家庭特殊制度。全面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争取国家帮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配备相关计生设备,到2015年全面完成县乡站(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