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高校集中的学府路上,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0796人。
先进的教学设施
现代化的教学和生活设施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保证。学院建有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语言、电工电子、物理、化学、建筑、食品、机械等180多个实验室(分室)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00余万元,实验教学设施先进,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05万册,电子图书48万余册,CNKI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EBSCO外文期刊数据库,读秀知识库和网上报告厅,个人数字图书馆,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做到了书刊兼备、载体多样、文献齐全。
体育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体操馆等设施一应俱全。此外,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运动场,人工草坪足球场,占地1.2公顷的室外篮球、排球、网球场,可以满足在校生的体育教学与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
一流的教师队伍
“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黑龙江东方学院的一个办学特色。学院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学院从省内各重点院校中遴选聘任一批学术造诣深、教学方法新、责任意识强、影响威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专业主任教授,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遴选优秀的任课教师、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改革、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等项工作。学院还从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同时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形成一支以资深教授为骨干、老中青相结合、高水平的教师队伍,60%以上的任课教师是教授、副教授,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独特的教学特色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应用性本科专业和特色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探索和实践“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有社会责任感,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高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2011年,学院“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分类分层次教学,把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考研辅导列入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的成材率。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先后与国家乳业工程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建设集团、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光明日报、哈报集团等22个科研、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实行 “3+1”、“3+0.5+0.5”教学模式,与合作单位联合培养人才。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15所大学和单位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向俄罗斯、日本、韩国派遣了学生,同时接收了俄罗斯、日本、韩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优厚的奖励制度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2012年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院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的上一批次本科录取线并被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均可在入学报到后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本科二批次或本科三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2万元;在本科三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万元。
多彩的校园文化
黑龙江东方学院精心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学院以校园科技文化节、艺术节、体育节为依托,形成了以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计算机硬件装机大赛、实验技能竞赛、建筑模型设计大赛、ERP沙盘模拟对抗大赛、外语竞赛、趣味球类比赛、校园辩论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十佳歌手”大赛等为品牌的课外系列科技文体活动,陶冶学生们的情操,为学生的成长成材搭建广阔的平台。以东方讲坛、博学讲座、学子论坛等品牌学术讲座为载体,经常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作各种学术讲座和报告,开拓了学生的视野,营造了浓厚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
学院现有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人文社科类学生社团 32个,在学生社团组织的参与下,校园内外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有序发展。学校团委获得了“五四红旗团委”、“三下乡优秀组织奖”、“青春助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团组织获得了“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等荣誉称号。
喜人的就业形势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了“全程把关、全员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唱响主旋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到基层建功立业。学院设立奖励基金,鼓励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院与20个省市人才市场和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供求合作关系;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大连、天津、上海、青岛等8个地区、17个城市建立了就业指导工作站;每年邀请千家用人单位召开百余场校园招聘会和百余场网上招聘会,面向全国推荐毕业生就业。毕业生以其专业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始终名列我省普通高校的前列,2009年,荣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黑龙江东方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学院荣获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和科教兴省先进单位;2008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黑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把黑龙江东方学院列入高教强省建设“1161工程”,要把黑龙江东方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的、一流的民办高等学府。在2008年12月召开的第1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黑龙江东方学院作为全国民办高校的唯一代表在大会发言,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和好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宣传报道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学特色和教学改革创新的成果。
黑龙江东方学院抓住哈尔滨市建设“哈南工业新城”的历史性机遇,在哈南新区内建设黑龙江东方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占地近6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按照现代化、网络化、园林化目标进行建设。新校区建成后,学院的办学条件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进一步密切和现代大企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制和模式,打造联合建立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教育平台,进而推动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提升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