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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09年12月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09-11-28 12:37:25

各县(市)、区招办、有关学校:
    2009年12月普通高中会考将于6日至8日进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考务工作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考试工作在省中考中心统一领导下,由市考试院和县(市)、区招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请当地政府分管教育的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局及招办负责人任副主任,并请公安、监察、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参加,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2、考点必须设在县以上政府所在地(经省中考中心批准设在县以下的除外)。各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由县(市)、区招办聘任。考点正、副主考要认真履行《河北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点正、副主考职责》,全面负责考点的工作。
    3、各考点设立考务、保密、后勤、保卫等小组,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各组负责人分别由学校或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要选派工作认真、业务熟练、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考务组负责考场安排、场地布置、放音设备准备、培训监考、试卷的交接、保管、分发、验收和装订等项工作。保密组负责试卷领取、送交过程以及在考点存放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后勤组负责考试用品的购置、医疗、司铃、饮水与物品存放等项工作。保卫组负责考场和整个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由各县(市)、区招办认真选聘,并建立监考工作人员档案,实行凭“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坚持“五不聘”:即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过差错者不聘;工作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者不聘;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者不聘;身体不好者不聘;有亲属参加考试者不聘。每个考场设主监考员一名、监考员一名,严格执行“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的规定。
    5、考点正、副主考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佩戴相应标志,持证上岗,除考点正副主考、本考场监考员和上级巡视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警戒区。
    6、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市考试院要向各考区选派巡视人员,同时各县(市)、区招办也要向辖区各考点选派巡视人员,监督检查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工作。重大问题巡视员要及时向市考试院报告、反映情况。
    7、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公布省、市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省中考中心电话为87835978,市考试院电话为87069832)。举报箱要设在考点醒目的位置,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驻点巡视员掌管钥匙并及时开启举报箱。
    二、考前准备
    1、场地布置
    (1)各考点应按《细则》要求,选择安全、安静、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地方作为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并设置发热隔离应急考场。考场内除前面黑板上公布主监考姓名和省、市举报电话号码外不能留有其它任何字迹。每场安排30名考生,课桌按四行或五行单桌单行反向排列,前后间距不少于0.8米,左右间距不少于1米,座位号按“一条龙”顺序贴在课桌右上角,保证A卡周围为B卡,B卡周围为A卡。
    (2)各考点要在学校大门口悬挂“2009年12月普通高中会考××考点”醒目横幅。
    (3)各考点要在校门内明显处公布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考生违规处理规定》和考试时间表,张贴考场编号、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等设施分布图,所有设施都要有明显标志,各考场门口要写明“第×考场”。
    (4)各考点要配有英语听力需用的放音设备,考前要责成专人认真、细致地检查调试,保证播放质量。
    2、考前培训
    (1)各考点在12月5日下午要对所有监考和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和技术培训,以增强他们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的自觉性;促使他们牢记《监考人员职责》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明确任务和职责,熟悉各项会考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提醒监考教师注意考试中易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特别是注意对答卷装订等进行重点培训,防止培训工作走过场,做到“三不上岗”,即不参加培训不准上岗;不明确职责不准上岗;不能熟练掌握规则和程序不准上岗。
    (2)各学校要抓好考生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并公布《考生违规处理规定》,所有考生必须签定《河北省普通高中会考诚信承诺书》,提高广大考生诚实、守信、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教育考生要正确对待会考,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应考”。
    3、各考点主考要在考场布置完毕后认真进行考前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12月6日
12月7日
12月8日
上午
8:00-9:30
历史
10:20-11:50
地理
8:00-9:30
政治
10:20-11:50
生物
8:00-9:30
物理
10:20-11:50
化学
下午
2:30-4:30
语文
2:30—4:30
数学
2:30-4:00
外语


    2、各考点对体温超过37.5度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其安排至发热隔离应急考场,同时逐级上报市考试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与之接触的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严防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
    3、考试期间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按“考试程序”执行。监考人员应遵守《监考人员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决杜绝试卷的倒装、错装、漏装现象的发生,对各种违纪舞弊事件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和处理。对于责任心不强,放松管理而出现违纪舞弊、考试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照《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试卷运送、交接与保管
会考试卷和磁带在统一考试启用之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在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与发放中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1、各县(市)、区招办务于12月5日上午派专人(三人以上并有公安人员)专车凭招办介绍信到市考试院领取试卷、答题卡和录音磁带,同时将巡视人员接回,各科考试结束后于12月9日上午将答卷和答题卡送回市考试院。试卷运送过程中,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搭乘,不得在中途滞留,在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试卷和答题卡领回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试卷存放期间,严格执行“三把锁”制度,必须做到每班三人轮流昼夜值班,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3、考试过程中试卷遇有漏页、漏印、破损、污损、缺少试卷封面(试卷包头纸)时,可按启封程序启用备用试卷,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中会考备用试卷启用情况表》,其它情况不得随意动用备用试卷。
    五、其它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办要将考试组织情况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市考试院会考科。
    2、考试期间,各县(市)、区招办要安排值班电话昼夜值班,如有较大事件发生,要及时上报市考试院。市考试院值班电话:87069832(白)、87824949(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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