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中学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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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克拉玛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查安排

来源: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3-4-20 13:13:09

独山子区教育局、各直属高中学校: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工作安排,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及通用技术科目实验操作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3〕70号)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教基〔2008〕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查管理办法(试行)》(新教基〔2011〕34号)规定,现将我市年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彭建伟 副组长:朱素玲
成  员:李锦强、阿合买提江、齐志勇、及各考点高中学校校长
联系电话:6881130

2.安全纪检组:
组  长:李林德
成  员:马文龙、各学校安全员。联系电话:6223212

二、考查对象及收费标准
此次考查对象为克拉玛依市2011级普通高中二年级,修习必修相关课程结束的在校学生(有2011级克拉玛依学考号的学生)以及前次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学生。
实验考查每人每科按5元标准进行收费。
三、考查题目
1.范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查,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和自治区制定《学考说明》为依据,重点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学科必修模块内容的实验操作。
2.命题:实验操作考查试题由自治区教育厅学考办统一命题。每学科试卷袋内装五套试题;考查前三天各考点学校有关教师研究试卷和《成绩评定检核表》,掌握统施考要求和统一评定标准。各考点学校通过随机抽样确定考查试题并及时向考生公布试卷考查内容;每套试题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实验考查题目》,第二部分是《成绩评定检核表》,《成绩评定检核表》供监考老师进行考查记录和评定成绩用,不得向学生泄漏。
四、考查安排
1.考点设在各学校,考场安排在学校实验室,除双语学校到第六中学借考外其余各校考生均在本校考点参加实验操作考查。
2.各学校考点由校长总负责,设巡视员1人,安全员1人;考务组1-2人,设备组3-4人;考查组监考人员每科2-4人,理化生实行交叉监考,通用技术因是首考暂在本校监考。各校要根据《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考查考务人员安排表》(附件2)中的工作人员设置情况做好监考人员互派等工作,各校要提前将一天将本校安排的监考老师名单提供给派往的考点学校,并通知监考老师准时前往考点学校。各考点学校要按照附件2的人员安排,制定出《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点考务工作安排》,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将此工作安排在4月26日前发送给学考办,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学考办将派人到各考点进行巡视检查。独山子区两所学校实验考查工作由独子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定于2013年5月14-15日进行。所有学校必须在14号当天完成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因通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受学校规模和设备场地限制,不能在14号当天内完成的可以延续到15日完成。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每场学生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15分钟,考务按每场次20分钟安排,上午9:40第一场开始,下午16:20第一场开始,其余场次依次类推;通用技术每场学生实验考查时间为20分钟,考务按每场次30分钟安排,上午9:30第一场开始,下午16:00第一场开始,其余场次依次类推。
4.理、化、生三科同时进行考查,每场每科最多进入考生24人,考生单人单台进行实验操作;通用技术每场根据考点学校设备情况每场安排15或20人,考生独立进行实验操作。
5.监考老师按照《成绩评定检核表》要求采用10分记分法,正确或基本正确得满分,不正确得零分。总分在6分以下为不合格记作“F”,6分及6分以上为合格记作“P”。
6.各考点设备组按照本考点的考查题目在考查的前两天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安全纪检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做好考场安全和考风、考纪的检查工作。
8.各考点考务组在考前要认真做好考生的分组编排工作,并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考试按时有序进行。考查结束后要及时回收清点试卷,并把考查成绩填入实验考查成绩登记表(附件1)。
9.各考点安全检查组在考前要认真做好考场、设备、器材、及实验药品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安全预案,以确保实验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核查工作
1.为确保考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可信性,对违反考查纪律的考生,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宣布其成绩无效。
2.考查结束后将对各考点的成绩进行抽查、复核,对复查结果与评定成绩存在较大差异的考点,将查找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说明与要求
1.对实验考查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在上报成绩前,按正式考查的要求进行补考,也可在下年度的实验考查时间安排补考。
2.各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实验考查成绩登记表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3.各学校要按照此通知的要求,认真向考生传达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及要求,并做好考前复习和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4.考查工作结束后,各校应及时认真总结本次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在组织领导、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方面,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学考办。
5.各考点应做好必要的考查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附件:
1.2011级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考查成绩登记表
2.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考查考务人员安排表
3.通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相关仪器及材料配备要求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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