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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1-11 13:30:32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暂行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统计测量暂行规范〉的通知》(教考试[200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管理体制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由中心领导及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评卷院校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务、有关学科院(系)、纪检监察、总务、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所承担的各项评卷工作。评卷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本着“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各职能机构逐级分工负责制。

 第二部分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岗位职责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若干成员,下设答卷管理组、扫描及信息管理组、质检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卫组。其职责如下:

组长全面负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承担的如下工作:答卷的收发、保管、整理、扫描,全部科目选择题部分的评阅,网评系统的维护与技术支持,阅卷数据处理及成绩合成,按要求完成违规考生的处理等。组长需对评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向评卷工作组委会汇报。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各职能组职责如下:

一、答卷管理组抽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人员、在校学生等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答卷、考场记事卡等考试材料的保管、收发和整理等工作,确保安全和完好无损,严格办理答卷等材料出入库手续;

(二)负责将扫描后归还的答卷分科目、分盟市、分考点、按考场号的顺序由小到大排序;

(三)对需人工评阅的答卷进行密封、送评、回收、入库。

二、扫描及信息管理组由信息中心牵头,抽调相关技术支持公司、在校学生和有关借用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评卷现场计算机网络环境的搭建和维护,保障网络设备及服务器正常运行,负责评卷点评卷设备、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确保网上评卷系统正常运行;

(二)答题卡扫描与校验,答题卡图像切割;选择题标准答案录入、核准,做好选择题机评与成绩处理,做好选择题部分评卷质量检查;

(三)负责考生成绩的校验、合成、统计分析等。

(四)负责相关评卷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和备份等工作;

(五)指定专人负责对扫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理;

(六)采集考场记事卡缺考信息和违规考生信息;

(七)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实施相关技术指导,并及时排除评卷过程中发生的技术故障。

三、质检组由评卷点负责聘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一)利用网上评卷系统相关功能,监督评卷质量;

(二)检查并纠正阅卷评分中违背评分标准,主观、随意给分,有失公正、宽严不当的情况;

四、纪检监察组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答卷评阅过程的全程监督,处理违纪、舞弊事件,与相关考务人员共同做好处理违规考生工作。

五、后勤保卫组由办公室牵头,抽调武警、物业公司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评卷期间的后勤工作;

(二)负责评卷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全程视频监控管理;

(三)及时处理水电、食宿等后勤方面的突发情况。

六、纪律要求

答卷管理及扫描人员要严格遵守《答卷管理及扫描人员工作守则》(附件三)和《考生答卷及有关评卷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附件四)。 

第三部分  评卷点岗位职责 

 一、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执行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好评卷各项工作。负责按评卷工作量和网上评卷的要求,并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的需求,做好网上评卷所需计算机设备的配置和相应网络环境的搭建和维护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评卷管理机构,选聘好评卷教师。

(三)对全体评卷教师进行思想动员和评卷纪律教育。

(四)组织各科评卷教师认真执行自治区制订的答案和评分参考,审定各学科的评分细则,确定的评分细则要及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五)制订本评卷点的评卷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日程,保证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六)做好评卷后勤工作,保障评卷教师的身体健康,保证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七)管好评卷经费,做好财务核算和开支工作。

(八)做好评卷期间的保卫、安全、保密工作。

(九)督促全体评卷教师严格遵守评卷纪律,处理违纪事件。

(十)评卷期间,在评卷场所等阅卷相关工作场所安装、使用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的不间断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手机屏蔽仪),不留死角,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评卷办公室职责

(一)在评卷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主持评卷中的全面工作,做好网上评卷的各项配套工作,上报评卷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主持办公例会,及时听取汇报,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并检查、落实。

(三)负责安排评卷工作日程,根据评卷任务及要求制定进度计划,分析和研究评卷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随时掌握评卷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权对影响评卷质量和进度的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实现评卷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均衡推进。

()随时了解各组工作情况,协调各学科评卷组与职能组的工作关系,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

(六)负责处理与审批评卷工作中各项经费开支。

(七)负责评卷期间与评卷工作有关的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处理评卷过程中出现的与宣传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在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评卷教师有徇私舞弊和严重违纪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有权撤换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学科评卷组职责

评卷点分学科成立由院(系)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学科评卷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评卷工作,对本学科的评卷管理、评卷质量等负全责,学科组长由具有本学科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学科评卷组职责是:

(一)在评卷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按规定聘任评卷教师,实施答卷评阅,组织和管理本学科的评卷工作,按时完成评卷任务。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试评。在试评和学习、掌握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基础上,完善评分细则,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生中心备案后方可在评卷中执行。

(三)培训、管理评卷教师,使每个评卷教师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和评分参考及评分细则。

(四)检查答案及评分参考和评分细则的执行情况,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五)负责本学科评卷的质量,裁决有关执行答案和评分参考及评分细则过程中的分歧意见;控制评卷进度,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六)负责按规定处理评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卷(答错位置、雷同、做标记、图像不清晰等)。

(七)评卷结束后,对本学科的评卷工作做出总结;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分析,做出定性分析报告;对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提出意见,最后以书面形式一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技术组职责

(一)按要求做好与网上评卷系统相适应的软硬件配置,做好网上评卷场所的布置;

(二)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驻的相关技术指导人员共同完成网上评卷系统的安装、检测、调试和相应的技术指导,做好服务器和相关网络的技术维护和与外界网络的物理隔断,确保网上评卷系统的正常运转,确保评卷院校网络畅通、安全。

五、纪检监察组职责

(一)在评卷点领导小组及其评卷办公室领导下,负责评卷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检查评卷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三)督促全体评卷教师严格遵守评卷纪律,发现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后勤保卫组职责

(一)负责评卷期间的后勤工作;

(二)负责评卷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做好评卷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保证监控设施覆盖评卷场所等阅卷相关工作场所,及时备份评卷期间录像资料,保证所有录像资料完整不缺失。做好评卷场所等阅卷相关工作场所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手机屏蔽仪)的安装调试,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工作期间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  评卷教师聘任条件 

一、评卷教师的聘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由学科评卷领导小组负责选聘,经评卷点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聘任名单。评卷点所有参与评卷工作的人员(包括评卷、质检、纪检监察、后勤保卫等),必须是当年本人无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者,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开始者要主动回避。对于应回避却隐瞒不报的人员,要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和评卷工作,同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要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所有参与评卷的工作人员要遵守《评卷教师守则》(附件五)。

二、聘任评卷教师的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未参加当年成人高考;

3、具有本学科较高专业水平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55岁之间,能适应网上评卷的工作要求;

5、评阅作文题、论述题等主观性较强试题的评卷教师,必须是具有本学科中、高级以上职称且把握评分参考较准确的骨干评卷教师。

三、聘任质检人员的条件

质检人员除应具备评卷教师聘任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长时间从事该学科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评卷经验,熟悉教学实际情况和评卷组织情况;

2、具有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

质检人员可以适当吸收当年的相应学科命译题教师参加。

质检人员除应遵守《评卷教师守则》外,还应遵守《质检人员工作守则》(附件六)。 

第五部分  评卷场所 

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任务,必须要有良好的评卷场所和科学的管理。评卷场所要具有安全保密隔离条件,要设立门卫,建立门卫制度。评卷教师一律凭专用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许任何人干扰评卷工作。评卷场所等阅卷相关工作场所须安装、使用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的不间断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手机屏蔽仪),并保证评卷期间一直处于工作状态,要确保不留死角,视频监控资料要完整并按秘密级材料保管。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有关高校应选择安静、清洁、能够封闭的场所作为网上评卷的场所。

二、评卷场所必须具备能满足网上评卷需要的网络设施,并保证评卷期间网络畅通。通过互联网上传送数据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三、评卷工作开始前,应对评卷教师使用的电脑终端进行调试,并使之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对服务器、电脑终端等进行病毒检查,必须确保使用的设备和系统程序中安全无毒。

四、评卷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各评卷点选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评卷点做好技术保障、支持工作。 

第六部分  阅卷评分应遵循的原则 

阅卷评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据标准,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依据标准,即要以自治区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和本学科评分细则为唯一标准,不得另立标准;客观公正,即要在依据标准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评判考生答卷;给分准确,即要在评分标准上统一认识、统一尺度,科学给分,不能随意给分、扣分;宽严适当,即要在阅卷评分掌握评分标准的尺度上做到合理适中,不紧不松;前后一致,即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因赶时间前严后宽或前宽后严。 

第七部分  学科网上评卷实施程序 

评卷点要根据评卷的任务、工作量和时间要求,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地确定各学科所需人员的数量,并于11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评卷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七

学科网上评卷分以下8个程序开展工作:评卷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抽取试评样卷、制定评分细则及评卷系统参数、培训、试评、阅卷、质检、异常情况处理。

一、评卷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严格按本办法第四部分所列条件选聘评卷教师。评阅作文、论述等主观性试题的评卷教师一般应具有本学科中、高级以上职称。评卷点要严格评卷教师选聘资格审查工作,按照选聘的评卷教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评卷任务,在评卷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评卷点将参加今年网上评卷各学科评卷教师名单电子版,于110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信息中心根据评卷教师构成情况进行编号,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评卷点打印后逐级分发给各学科组长、小组长和各位评卷教师,评卷教师通过密码和数字证书登录评卷系统。为防止他人冒用密码进入评卷系统,请评卷教师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本人登录密码。在网上评卷过程中不得改变评卷教师的编号,评卷学科组负责人或各题组组长可以根据评卷情况调整评卷教师的分工。

评卷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须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地,不得将《评卷工作证》转借他人,评卷教师使用的密码只限本人掌握,不得告知其他人员。

二、抽取试评样卷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扫描与信息管理组负责从已扫答卷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答卷,作为培训和测试评卷教师所使用的答卷(即样卷)。抽取答卷的范围要尽量广,以具有普遍性。

各学科要抽调本学科专业水平高且具有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评卷教师组成学科评卷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评卷组组长兼任,由其成员独立对样卷进行评分,计算出每份样卷的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均值,称为每份样卷的专家评分。

三、制定答卷切割方案、评分细则及评卷系统参数

(一)考试结束后,自治区考试中心信息中心依据个考试科目试卷结构确定答卷切分方案。

(二)评卷点根据相应学科的试题量等特性,确定本学科试题组的划分,设置评卷系统中需要的有关参数、各题阈值,确定评卷教师分组名单。

(三)评卷点及时按切分方案划分题组、参数设置等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在网上评卷中执行。

四、培训

培训全体评卷教师,培训内容包括: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两个方面。各学科评卷组召开全体评卷教师大会,讲明评卷任务,提出评卷要求,严明评卷工作纪律,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使全体评卷教师都能够正确掌握统一的评分标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

(一)评卷教师报到后,尽快组织计算机操作及网上评卷软件培训,要求评卷教师掌握“网上评卷系统使用说明”中的内容,评卷系统操作人员应为评卷组提供培训所需相关数据,协助评卷教师掌握评卷程序相关功能的使用方法。可结合试评工作进行。

(二)培训内容:评分参考、评分细则、评卷程序、《评分参考等评卷信息的保密要求》(附件八)、《内蒙古自治区网上评卷问题卷的处理规定》(附件九)、《评卷教师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培训前要印发相关学习、培训材料,要进行有代表性的试评。

(三)培训时间:在正式评卷开始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其中各级组长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

(四)培训要求:培训工作由评卷点负责实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予以配合。培训形式有学科评卷组长、题组长宣讲、技术人员示范操作、讨论和试评等。评卷教师必须参加评卷点组织的培训考核与试评。合格者方可取得上岗资格,由评卷点统一颁发《评卷工作证》。

五、试评

(一)以学科为单位,在学科评卷组领导下,组织骨干教师会同自治区质检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本学科答案和评分参考,同时选取部分考生答卷进行试评,经过试评和充分讨论,进一步完善本学科的《评分细则》,经院校评卷领导小组审定,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交评卷教师执行。

(二)各学科在试评答卷时,应对试评得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学科评卷组可根据试评情况调整评卷有关参数,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但不得更改答卷切割方案。试评结束后,所有试评得分由技术人员统一清除,试评卷在评卷期间按正常顺序重新评阅。

六、阅卷

(一)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

(二)我区全部科目非选择题部分均实行四评制,各评卷小组对切割后的题块分别进行评卷,每个题块由两名以上不同的评卷教师评阅。若两人评出的分数在设定的评分差值阈限之内的,取两人所评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题得分;超出评分差值阈限的,进行三评,在评分范围阈值内取差值最小的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题得分;若仍超出评分差值阈限,再进行四评。

(三)全体评卷教师要认真学习、研究评分细则,熟悉掌握评分细则,严格执行评分细则,统一思想认识和评分尺度,不得擅自更改。如在评卷过程中对评分细则有异议,须报本学科评卷组研究。如确须变更,应按规定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批准后方可改动,若因更改评卷参数而导致前后评卷标准不一致的,须对该题所有试卷全部重新评阅。

(四)评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户名登录网上评卷系统,并保证自己的用户口令不被他人获取,评卷教师应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名考生的答卷信息,凡正常登录网上评卷系统的用户所有操作均由该用户所对应的评卷教师负责。

(五)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除评卷以外的任何操作,若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提请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处理。评卷教师要爱护评卷场所的所有设备,保持评卷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及整洁,每班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正常退出网上评卷系统关闭计算机。

(六)计分方法

评卷教师应将所评题目各给分点的得分键入该题得分栏内(或用鼠标选择得分值)。评卷教师给分时,键盘操作一定要准确,要仔细核对键盘键入的成绩与屏幕显示的成绩是否一致,严禁出现失误。

七、质检

(一)为确保评卷质量,除各学科评卷组采取四评制外,评卷点负责每学科聘请教授、副教授组成评卷质量检查组,根据评卷系统提供的质量监控、评卷教师评价考核及全面掌握评卷工作情况的系统功能及实用、直观、准确、便捷的统计指标,对各学科评卷工作、答卷给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重点核查易出现评判偏宽偏严的题目和评卷进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等。

(二)质量检查人员在本学科考试结束后,到本学科评卷组参加学习讨论答案和评分参考,并与本学科评卷组一起,共同拟定《评分细则》,统一认识、统一标准。

(三)质量检查人员参与本学科的试评工作,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质量检查人员每天的抽查量要达到一定比例,若质量检查人员与原评卷教师有不同意见时由学科评卷组长裁决。

(五)对在评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科评卷组联系、纠正,促使评卷工作自始至终认真仔细,不错不漏,准确无误,做到客观、公平、合理的评判分数。对质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评卷教师,提醒其加以注意。对差错率较高、屡犯不改的教师,应立即停止其参与评卷工作。

(六)评卷结束后,各学科质量检查人员交本学科书面总结。

八、异常情况处理

(一)在评卷过程中,出现问题卷时,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网上评卷问题卷的处理规定》处理。

(二)问题卷包括异常卷和违规卷,异常卷指一人多卡、答题超出规定区域、未在规定题号的答题区域答题以及字迹不清、难以评阅等答卷;违规卷是指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答卷,如雷同答卷、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生号等个人信息或标记其他记号等答卷。

(三)应确保每份问题答卷按规定流程评阅,并按相关规则计算成绩。在评卷工作完成前,应全面校验数据的完整性,确保每份问题答卷成绩的有效性。 

第八部分  附则

一、对于在评卷中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评卷点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此实施办法制订相关的评卷管理办法,并在评卷开始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三、本办法解释权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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