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各科考试,每科至多报考2次。相关科目考生2次考试均不合格的可增加1次考试机会。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的报考信息,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核,考生签名确认;社会人员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3.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外语含听力考试,技术及外语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机考。
4.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各80分钟,外语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60分钟。
5.日程安排:考试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4月开考除外语以外科目,10月开考全部科目,外语另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
各科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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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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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周五) |
历史 |
8:10-9:10 |
技术 |
1:3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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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10:30-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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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周六) |
化学 |
8:10-9:10 |
数学 |
1:3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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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10:30-11:30 |
语文 |
3:4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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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周日) |
地理 |
8:10-9:10 |
外语 |
1: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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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10:30-11:30 | |||
注:4月考试不设外语科目。
6.考点设置: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高考考点进行,一个考点同一科次考试使用的考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个,考生安排需来自不同学校,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特殊情况需另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