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温州市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我院已认定违纪的两名考生的准考证号、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 0577-88638072。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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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序号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1 120300110378 数学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场 下降一个等第
2 130305090124 物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场 下降一个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