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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简章

来源:长安大学 2012-11-29 20:23:25

 

厦门大学20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下达的博士专项招生计划,厦门大学将在 2013 年继续招收约 28 名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 “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 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依据招生指标及报考和考试情况确定)的特殊措施。

三、生源范围

西部 12 省 (区、市) ,即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以及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 省民族自治地方 和边境县(市) ,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 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招生专业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我校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示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录取阶段,我校将向理工医类专业以及教育、经济和公共管理类等专业给予计划倾斜。

五、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已获得硕士学位;

( 2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 3 )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附加条件请参阅《厦门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1967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者);

5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 、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 、网上报名

( 1 )普通招考考生:

2012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 1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2 )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

2012 年 12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2 0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3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普通招考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考生须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须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前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 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报考 201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 8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9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1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1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前提交)。

( 12 )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请于 2013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 2 日 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特别提示: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 、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 、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九、考试

(一)普通招考的入学考试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 — 24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25 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3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 2013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3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二)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选拔方式

我校 2013 年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该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四款 “ 报名 ” )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差额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我校试点学院 博士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办法:

http://zsb.xmu.edu.cn/m_news.aspx?id=828&tablename=m_01_01

十、录取

1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 (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学科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 ,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我校 2013 年计划招收的约 28 名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 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 ,汉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80% 。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推动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加快发展,我校在招生计划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和重点支持。

3 、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 、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非在职)或单位(在职)就业。

十一 、 招生考试咨询

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二 、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为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奖学金。

2 、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考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转至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3 、博士毕业后须根据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须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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