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2017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3773.考研 2014-10-20 19:08:34

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应用心理硕士)设在社会发展学院招生。专业代码为045400。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设有社会学系和心理学系。目前,学院共有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社会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和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社会发展学院的社会学和心理学两大学科是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研究型大学”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发展学院共有教职员工41名,其中专任教师34名;在专任教师中,教授7名,副教授18名,讲师9名,25人担任研究生导师,4人为博士生导师。心理学系自2004年建立以来,心理学学科获得长足发展。2004年招收首届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2006年起招收社会心理学方向研究生,2011年社会心理学专业获得独立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4年获得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心理学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就业前景良好,学生毕业后除进入国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继续深造外,多数进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
  心理学系现有专任教师15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8名,讲师4名。95%的教师在海内外名校获得博士学位,大多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学养深厚,年富力强,其中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多人在国内外学术组织任职。另有十余名兼任导师来自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政府与企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心理人才的需求,我国自2011年设立应用心理硕士(MasterofAppliedPsychology,MAP)专业学位,中央财经大学是全国首家获得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财经院校。结合学校强大的“财经特色”,本硕士点以经济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为重点学科领域,突出综合素养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以工商企业、政府机关及相关咨询与服务行业为就业接口,培养经济社会各领域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有财经特色的应用心理人才。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包括三个研究方向:
  (1)经济心理与行为金融分析(培养在银行、证券、保险、财政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行为金融分析师、管理咨询师和消费顾问);
  (2)健康心理与员工帮助计划(培养在政府、企业、社区、学校、公共卫生、非政府组织等机构工作的心理咨询师与EAP咨询师);
  (3)社会心理与社会管理(培养在政府、事业单位或非政府组织等部门工作的社会管理人才)。
  在培养方案上,结合我校制定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总体培养原则,具体突出了如下培养特色:第一,突出财经类院校特色,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通过财经类学科和心理学的交叉,体现我校在财经领域的传统影响,培养有财经特色的应用心理人才。第二,突出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重视实践与案例教学。通过实践基地建设,以“双导师制”与“实习制”为支持,推进人才培养直接与职业生涯规划接轨。第三,突出心理学与其他财经类专业师资结合的优势,重视专业课程体系的建构,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专业教学资源。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应用心理硕士学习方式为脱产,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
  2015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应用心理硕士16名(含推荐免试生),骨干计划应用心理硕士1名。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应用心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总学费拟定为6.8万元,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应用心理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注意事项
  (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社会发展学院主页(http://ssd.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社会发展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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