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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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兰州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兰州大学 2008-2-27 12:20:42

2008年兰州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博士研究生15名,硕士研究生50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0%。


    二、招生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8月31日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8月31日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D.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且符合兰州大学的体检标准。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B.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C.获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的硕士生课程,并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且符合兰州大学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专业
    1、硕士招生专业:兰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法律硕士(J.M)”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两个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均招生。具体专业请在网页http://ge.lzu.edu.cn/articleview/2007-8-1/article_view_1937.htm中查询。
    2、博士招生专业:兰州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生,具体专业请在网页http://ge.lzu.edu.cn/articleview/2007-9-7/article_view_1983.htm中查询。


    四、报名与初试
    (一)报名
     1、报考资格获得
考生首先下载并填写《报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后附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高教处审核。
     2、网上报名
    (1)、硕士研究生:
    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报名方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31日,9:00-22:00);报考点选择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指定报考点;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9-20日;
    初试地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2)博士研究生:
    考生按照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方式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ge.lzu.edu.cn
    报名时间:2008年3月初;
    考试时间:2008年4月中旬;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


    五、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定向培养,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先参加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才能报到入学;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直接报到入学。


    六、在校管理及就业
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要转人事档案。被录取的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研究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其他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者,视情况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研究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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