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2017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来源: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8-8-31 11:01:58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于2001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直接隶属于北京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的,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办学实体,是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设在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自200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已招收学生4000多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项工作,均纳入北京大学总体计划,与学校同样要求。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参见《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教学和教务: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开设的课程由北京大学教师授课。 学习期间,还将不定期的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活动。学籍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日常教务由相关院系和深圳研究生院共同管理。
    
    四、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住宿费自理。
    
    五、奖学金、生活费与学费
    
    1、博士生(一)
    
    全日制学习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含生活费和学费),标准如下:

生活费

深圳学习期间

一等1200/月;二等1000/月;三等800/

(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占总人数的 20%60%20%)

每学年按

12个月发放

学费

与北京大学校本部相同

 

    类别包括: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转博后
    
    2、博士生(二)
    
    全日制学习的学生缴纳学费,学院发给生活费,标准如下:
    

生活费

深圳学习期间

一等1200/月;二等1000/月;三等800/

(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占总人数的 20%60%20%)

每学年按

12个月发放

学费

15000/

 

    3、硕士生(一)
    
    全日制学习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含生活费和学费),标准如下:
    

生活费

深圳学习期间

一等 850/月;二等650/月;三等500/

(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占总人数的 20%50%30%)

每学年按

12个月发放

学费

与北京大学校本部相同

 

    专业包括: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30人)、计算机系统结构、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与系统)(10人)、化学基因组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学(景观设计学,5人)
    
    4、硕士生(二)
    
    全日制学习的学生缴纳学费,学院发给生活费,标准如下:
    

深圳

学习

期间

1000/

每学年

10个月发放

学费

专业

第一、二、三、四学年开学时应缴学费

西方经济学

企业管理

国际法律硕士

应用心理学

社会学

传播学

地理学(景观设计学,25人)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70人)*

集成电路与系统(20人)*

40000

40000

50000

22000

20000

23000

22000

25000

25000

40000

40000

50000

22000

20000

23000

22000

15000

15000

40000

40000

50000

22000

20000

--------

--------

--------

--------

 

 

50000

 

 

 

 

 

 

*本专业在读期间共发放15个月生活费。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