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2017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14年双证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9-6 22:20:53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学历学位
  我校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实习时间为半年。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2.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25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且被录取的社会工作硕士,由学校安排在大运村公寓住宿,住宿费约2300元/学年。其他如调剂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定向学生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电话:(010)58807792,传真:(010)58807792;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前主楼A8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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