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 1201J4教育信息技术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937教学系统设计或938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 |
教育技术学综合 |
注: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