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考研复试信息
来源:清华大学 2015-3-10 12:51:19
一、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符合学校分数线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高分子物理及高分子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化工原理》。 3)面试: 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验技能、总体评价等内容。 3、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分为材料和化工两组,每位考生面试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组 2)化学工程与技术组 三、录取办法 1、最终按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初试总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0分。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低于240分(百分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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