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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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 2015-3-13 10:00:58

2015年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领导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领导小组由:组长胡焰初,副组长申皓、余敏友,宋小春负责纪检、检查工作,成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世界贸易组织法硕士点指导教师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三、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世界贸易组织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为:政治不低于50,外语不低于50,专业综合课不低于90,专业课不低于90,总分不低于350;参加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者,按国家线进入复试并按指标数排名依次录取。本专业2015年共招收10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实行1:1.2的差额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我院(www.whuwto.com)于2015年3月12日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
  四、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国际法专业(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国家线”,经政审、体检合格即可依据我院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该计划将在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需面试。
  (一)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还可获得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五、调剂政策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世界贸易组织法”方向接收1—2名报考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方向优先)、世界经济或国际贸易、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新闻、英语等专业的校内、外调剂生进入复试。凡要求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填写、提交),将《申请表》打印及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于3月25日之前交至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校本部)205办公室梁老师收。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研招[2015]16号通知规定,校内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的要求;校外调剂生的毕业与报考单位原则上必须均为高水平学校,且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双上线),并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初录,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六、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CET-4、CET-6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7:40~8:00,8:00~9:00体检,9:30~17:00复试;地点:国际教育学院(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桂园操场旁)二楼205会议室;复试费用根据武汉大学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人民币100元/人。
  2、复试内容和形式
  本专业实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每位考生5~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及培养潜力,不少于20分钟
  3、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将作为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为保证生源质量,方便新生入学后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4月1日上午8:00-9:30;体检地点:校本部医院,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用为35元,不用空腹。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必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学院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本学院所录取研究生均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十、双向选择
  复试期间完成师生双向选择
  十一、信息公开
  公示期自2015年4月2日至4月12日,广大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5年4月12日(自发出公告日起往后数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平、公正。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3872
  Email:wtoliang@126.com
  考生复试成绩、录取结果、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请考生关注
  十二、咨询电话:
  027-68753872邮箱地址:wtoliang@126.com(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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