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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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信管院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 2015-3-13 10:05:16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方卿(院长)、曾一昕(院党委书记)、陆伟(副院长)、胡伟(院党委副书记)四人组成,方卿教授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上线数(含夏令营)

复试比例

政治(管理综合)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205Z1

出版发行学

60

60

90

90

385

 

65

14

11

 

124%

 

120501

图书馆学

60

60

90

90

385

12

4

120503

档案学

60

60

90

90

385

8

10

1205Z2

信息资源管理

60

60

90

90

385

2

2

120502

情报学

60

60

90

90

370

63

13

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60

60

90

90

370

9

9

1201Z1

电子商务

60

60

90

90

370

15

9

125500

图书情报

110

60

 

 

205

 

33

2

22

 

122%

055300

出版

60

60

90

90

380

6

7

125500

图书情报(双证研究生班)

75

45

 

 

155

20

 

12

 

055300

出版(双证研究生班)

55

55

80

80

350

10

 

6

 

合计

---

---

---

---

---

191

81

 

 

  注:复试比例计算方式考虑了预测的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学院分数线的夏令营优秀营员。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复试名单中所包含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对于达到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学院分数线的夏令营优秀营员,按之前公布的优惠政策开展录取工作,免复试。
  四、调剂政策
  1、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报考院外、校外考生的调剂。
  2、出版发行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接受报考本院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上线考生调剂。
  3、情报学专业接受报考本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专业上线考生调剂。
  五、双证研究生班政策
  1、图书情报(双证研究生班)单独划线。复试前,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政策前提下,可以接受相关专业学生转志愿,转志愿学生须达到图书情报(双证研究生班)分数线、符合图书情报(双证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知晓简章中相关条款。
  2、出版(双证研究生班)单独划线。复试前,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政策前提下,可以接受相关专业报考学生转志愿,转志愿学生须达到出版(双证研究生班)分数线、符合出版(双证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知晓简章中相关条款。
  六、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09:30-15:00
  地点: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9会议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3月29日进行,复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院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每名考生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方式
  1、笔试
  对图书情报硕士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时间:3月28日15:00-17:00
  笔试地点:信息管理学院202教室
  2、综合面试
  (1)每人不少于20分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生须提交PPT格式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况;本科阶段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情况以及相关成果;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和理解;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构想,时间10分钟左右。第二阶段回答提问,时间10分钟左右。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应有4名以上小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复试小组中应有1名成员专门负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另行安排1名复试秘书现场记录;
  (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外语面试
  (1)外语面试(听力、口语)小组成员2人。
  (2)每组2名考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每人5分钟左右;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10分钟左右。
  (三)主要内容
  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权重为40%,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外语面试成绩占10%(图书情报硕士另行规定)。两项成绩单项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图书情报硕士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外语面试成绩占10%,三项成绩单项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入学考试总评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总分=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图书情报硕士如下)
  (2)图书情报硕士总分=初试成绩÷3×50%+思想政治理论×1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学院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
  十一、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027-68754939
  研究生院:027-687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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