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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重庆大学 2015-3-14 10:24:19

光电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5]3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组长:郭永彩
  副组长:刘嘉敏、周大秋
  成员:陈刚、温志渝、龚卫国
  秘书:杨利平
  二、复试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3日—18日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2、复试包括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两个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9日全天(上午8点—下午6点)到光电工程学院(A区主教学大楼1212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先进行第一阶段的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具体地点及分组名单报到时见复试安排。
  4、第二阶段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为150分,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下午14:00开始,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报到时见复试安排。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于2015年3月16日-19日到学校A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考生注意】请考生注意复试时间安排,未到者或迟到者,责任自负。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计分标准及录取方法
  1.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计分标准
  按照2014年招生目录的安排,复试的项目包括:
  (1)笔试
  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采用统一测试;
  专业综合笔试,满分为100分,含大学物理(电磁学部分)、物理光学、信号与系统、测控电路等课程基础知识。
  (2)面试(分组进行,采用统一的试题库和计分标准,逐个面试)
  外语口语,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光学、机械、电子技术、计算机等相关内容。
  2.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40%。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四、学业奖学金的确定
  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计算按照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学位类型,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规模总数内,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合格人数的百分比分别进行核算,其比例为A等50%,B等40%,C等10%(其中推免研究生及强军计划全部为A等)。学业奖学金的等次在入学报到时最终确认。
  五、调剂
  校内、校外调剂,参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总体要求进行。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与报考本学院的考生一起复试,学业奖学金也一并按规模数一起核算确定。录取专业或类别,按招生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别尚余的招生指标数进行录取。录取专业或学位类别不服从调配者,不予以录取。
  六、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不再单独举行,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同时统一进行。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复试成绩3日以内,电话023-651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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