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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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厦门大学法律硕士考研复试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 2015-3-14 21:44:55

一、复试安排
  1.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专业知识笔试[15:30-17:30(闭卷)],2015年3月20日上午外语和综合素质面试[8:30开始]
  2.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资格审查当天向学院查询。

  二、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15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法学院办公室B320缴费、资格审查;
  3.需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8)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第二天补交)。(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校招生办的精神,法学院对201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招生复试及录取采取以下办法:
  1.差额复试(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外语,具体复试方式详见附录。
  3.复试记分与录取。复试成绩权重占4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免试推荐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

  四、其他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资格审查时向院系办公室缴交)。
  体检:体检须知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查询(需携带近期1寸照片1张)。

  附录:
  1、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计划:47人
  法律硕士(法学)招生计划:15人
  总计划:62人
  2、复试内容及比例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30-50%)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复试方式 复试参考书目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法律硕士   法理  20% 笔试 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40% 民法  20% 笔试
  宪法  20% 笔试
  外语和综合素质  40%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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