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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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工程大学201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海军工程大学 2016-4-6 19:56:16

海军工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无军籍地方计划)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招生改革措施,扩大培养单位自主权,调动院、系、导师和考生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全面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招生计划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及社会急需的学科倾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反映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并尊重考生意愿。
(三)实行差额复试,导师与考生通过复试进行双向选择。既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和理论基础,也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实现对考生的全面考查。
(四)坚持以考生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五)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并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定录取名单。
三、复试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院、直属系复试领导小组履行工作。
各院、直属系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院、直属系(也可按学科点)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和外语口语测试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具体的复试工作负责。综合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并刻盘,交学校研招办备案。
(二)日程安排
3月28日,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见下表)到学校研招办(机关楼三楼西侧)报到,领取量化评估表、复试审定表、体检表等材料。
3月29日上午,考生统一在海工医院参加体检,下午14:30~17:30在学校电子工程学院第十阶梯教室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听力接收设备自备)、外语笔试及专业课笔试。
3月30日,考生须到各院、系指定面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四、复试条件及内容
(一)复试基本条件
1. 达到2016年教育部规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复试。
2. 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原则,以我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的比例确定考生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
毕业生 往届本科
毕业生 备注
1 复试通知书 √ √ 
2 政治考核函调表 √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准考证 √ √ 
4 大学期间的完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  
5 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 √ √ 
6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7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8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研招办将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海军工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由研招办在海工医院统一组织。
3.笔试(100分)
(1)外语听力考试(20%)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30分钟。
(2)外语笔试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60分钟。外语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只作参考,凡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对其进行慎重甄别,一经确认存在作弊行为的,将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3)专业课笔试(80%)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90分钟。各院、系负责命题,全校集中阅卷。考生考试科目应符合招生简章的要求。
4.面试(100分)
(1)外语口语测试(20%)
由各院、直属系组织。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有笔录,当场给分。各单位应提前命制测试题目,供考生抽取答题。可以采用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并应当包含即兴对话内容。
(2)综合面试(80%)
由各院、直属系组织。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考研动机(10%)、业务能力(50%)和个人特长(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有笔录,并当场给分。要注重考察考生的考研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和创新意识等,并应给予考生一定时间展示其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其中一门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另外一门(及以上)由各院系组织。院系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政治考核函调
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考生应在复试时提供相应的考核佐证材料。
五、调剂要求及办法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满足《海军工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的专业按照实际缺额公布招收调剂人数。
2.调剂考生通过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准确填报信息。
3.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调剂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学校将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答复,逾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须符合上级部门关于破格参加复试的相关政策要求,并由各院、直属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报学校审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
七、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Z)的计算方法
Z=C+F
其中,C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F为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两者之和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Z,满分为700分。
八、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研招办牵头组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拟招收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经过遴选,遴选后未经培训合格的新任硕士生导师,不得招收硕士研究生。退休前不能完成指导工作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招生。
九、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军队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政策规定和权限范围自定招生办法。
(二)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员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复试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
(三)要高度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人员自觉性,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积极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氛围。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为加强信息公开,高效、及时地公布招生信息,学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773考试网”、微信公众平台和校园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复试人员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一、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部门: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电子邮箱:hjgcdx_yzb@163.com

 


                            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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