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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复试细则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2010-4-8 16:10:24

政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级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

项 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外语   政治 单科 总分 备注
最低分数要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国哲学、伦理学、 科技哲学、逻辑学 36 54 270 国家线
宪法学宇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中共党史、国际政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思想政治教育 43 65 310 国家线
专业 学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 46 69 315 国家线
法律硕士(法学) 43 65 310
教育硕士 41 62 310 国家线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集中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8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测试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定,但确定的标准必须明确唯一,并在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提前让考生了解。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6、复试成绩将从4月下旬起在政法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六、复试报到时间
  4月9日上午8:00—11:30,一号楼一楼报到,报到时请出示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交200元;
  4月9日下午14:00到校医院体检。
  政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校研究生处统一要求,4月9、10、11日为我院硕士研究生进行入学考试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4月9日上午8:00—11:30分
  到政法学院一号楼一楼报到。报到时需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2)体检安排:
  4月9日下午14:00—16:30,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
  具体安排以学校网站相关通知为准
  3)4月10日上午8:30进行英语口语、听力面试;
  4)4月10日下午14:00—16:00各专业笔试,地点8号楼,具体安排复试时通知;
  5)4月11日全天各专业进行专业面试;

4月11日 上午 下午 地点
逻辑学、科技哲学、伦理学 8:30   一号楼三楼科技哲学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专业 8:00   一号楼三楼哲学教研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00   一号楼一楼法律系办公室
民商法学、法律硕士 8:30   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诉讼法学   14:00 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经济法学 8:00   一号楼一楼
中共党史 8:30   一号楼三楼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8:30   三号楼六楼
思想政治教育 8:00   一号楼一楼社会学教研室
国际政治 10:00   一号楼三楼国际政治教研室

  6)4月11日下午15:00—17:00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地点一号楼1101
  考试科目:哲学、 政治经济学
  7)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交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200元/人。
  8)报到时每人将领取信封一个,请各位考生将自己的姓名、考号、报考专业写在信封上,填好后,交报到点。
  9)报到时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如录取5月10日前调档。
                                                    


华中师范大政法学院
二〇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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