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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大学材料系硕士复试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 2012-3-13 16:33:47

一、材料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翁文剑
  副组长:王 东、涂江平
  组员:凌国平、宋晨路、黄靖云、吴勇军、刘金芳、杨倩
  受理申诉:刘金芳(mse_edu@zju.edu.cn; 0571-87952876)
  
  二、材料系2012硕士招生指标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12年招生名额情况如下:
  专业 招生情况 备注
  招生指标 已招免试生数 可招考生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 81 33 48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7 21 16 每年需自筹培养费1万元。  
  
  三、复试要求
   1、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总分在372分以上(含372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材料工程: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材料工程)
  说明:享受补分政策后上浙大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实考总分”计分排名。
   2、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且专业素质好,实验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考生,经考生所在单位专家推荐,我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批准后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原则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
   (1)笔试(40分):
  有关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内容均为考生报考专业最基础的知识。分为三组。参考书详见: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4727&object_id=34898   考生选择考试试题组与后续选择导师或研究方向无关
   (2)综合面试(40分):
   (I)科学学位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II)专业学位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按照学校规定:科学学位考生可调剂到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我系执行方案复试时详解)
   (3)英语能力(20分):
  分为书面考试和口试;分数比例:书面考试:口试=6:4
  (我系执行方案详见系公布栏,周五(3月16日)5点以后公布)
   2、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0.60 × (初试总分/5) + 0.40 × (复试总分)
  
  五、复试和录取安排
   1、复试:3月19-20日(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同时进行复试)
   2、预录取:3月20日
  详细的时间、地点以及导师的选择等事宜稍后网上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今年我系按1:1.3左右划复试线,差额录取。
   3、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mse_edu@zju.edu.cn) 或者传真(0571-87952876)进行确认。确认时请说明您的姓名和总分,收到邮件我们会回复。
   4、除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外,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 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时间:3月19日至3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地点:玉泉校区第11教学大楼239(研究生院会议室)
  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ssszsxx/2012-03-08/448-20120308103050.html 
  
  七、加分方案
  考生曾以第1、2作者获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复试时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0.2分。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0.1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0.05分。
  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八、关于体检:
   1、时间:3月19 日至3月31 日之间,详见浙大校医院通知
   http://zdyy.zju.edu.cn/index.html
   2、地点:浙大玉泉校区校医院
   3、要求:每位考生在体检时随带一寸照片1张;按规定缴纳体检费;
  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务必填写报考系、本人联系电话等;
  体检结束时必须把体检表交收表处,由医院负责送研究生院。
  
  九、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571--87951836;
  
  十、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新客站乘21路直达。
  
  材料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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