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具体安排
1.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9日(星期五)(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专业综合面试:3月31日(星期日)上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30日(星期六)下午
(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2.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7日(星期三)(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28日(星期四)
专业综合面试:3月29日(星期五)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8日(星期四)下午
(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3.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