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509 |
| 第二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511 |
| 第三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512 |
| 第四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514 |
| 第五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516 |
专业面试地点
| 环境工程专业一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03 |
| 环境工程专业二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05 |
| 环境科学专业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07 |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09 |
|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方向)一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12 |
|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方向)二组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14 |
| 建筑土木工程专业 | 根据自己报考方向到相应专业面试教室 |
| 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供热暖通方向)
建筑学(建筑技术方向) |
行政楼1—112室 |
| 土木工程专业(市政工程方向)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21 |
| 城市规划学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23 |
| 建筑学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127 |
| 力学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研究生院教学大楼3—202 |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18日——4月10日(限工作日)下午2:30——5:00
体检地点:望江校区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一楼126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60%+(S复/2)×4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咨询电话:0288540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