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
① | 风景园林与规划设计、 园林植物造景设计与景观规划 |
景观规划与设计 | 6 小时 | 快题设计 |
② | 风景园林生态 | 生态学 | 2小时 | 理论考试 (闭卷), |
③ | 园林植物资源与培育 | 园林植物培育 | 2小时 | 理论考试 (闭卷) |
以上各笔试科目满分成绩为100分。
3.面试的内容与要求
(1)面试方式:
每位考生单独接受面试,采用考生英语自我介绍、作品展示、抽题回答、问答等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时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并给出评语,复试小组教师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面试内容: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水平(英语读、听、说)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时间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10—15分钟。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格分为60分。
(四) 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时间: 2013年4月10日上午8:30
(2)地点:
① 景观规划与设计(快题设计):第33教学楼705
② 生态学:第33教学楼407
③ 园林植物培育:第33教学楼407
2.面试
风景园林学专业各方向的考生, 2013年4月11日上午8:30,在西南大学南区33教学楼607 (风景园林系会议室)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顺序按照初始成绩排名进行。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各科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结果进行,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