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95 | 40 | 40 | 60 | 60 |
120200 | 工商管理 | 345 | 51 | 51 | 77 | 77 |
125600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155 | -- | 41 | 82 | -- |
085239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295 | 40 | 40 | 60 | 60 |
专业名称 | 复试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 | 运筹学 | 4月13日 14:00——16:00 | 电教楼212 |
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 | 西方经济学 | 4月13日 14:00——16:00 | 化纤楼508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政治理论 | 4月13日 14:00——16:00 | 电教楼212 |
(三)复试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4月14日 8:30——17:30,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于4月14日上午8:00到化纤楼二层经管学院研究生橱窗查看。
面试要求:①复试面试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②复试时提问教师按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每个学生应有多位教师提问,每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全部完成后,由组长组织教师根据各教师评分表的打分情况,汇总给出成绩;④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4月15日下午16:00公示,请考生到化纤楼二层经管学院研究生橱窗查看,拟录取后的考生到化纤楼212领取《体检表》,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五)体检安排
复试合格考生须参加体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可,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8:00——11:30;体检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校医院
注意:早晨体检空腹、带一寸照片和体检费60元。
(六)领取调档函和调剂函
所有非本校应届考生需办理调档手续,请各位考生在4月16日17:00离校之前,拟录取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凭《体检收据单》,到化纤楼212室领取调档函方能离校。
所有调剂考生需要办理调剂手续,待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调剂考生到化纤楼212室领取调剂函。凭此调剂通知到一志愿报考单位领取初试试卷等材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即调档函)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③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④按学校研招办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科门类由“管理学”调剂到“工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要进行折合,折合初试成绩=原初试成绩*295/345。
3.工程管理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要折合,折合初试成绩=原初试成绩*500/300。
4.所有专业均按照折合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入学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5.相同分数情况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经济管理学院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