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招生名额 | 单科线 | 总分线 |
| 数学 | 52 | 43/90 | 354 |
| 物理学 | 36 | 39/59 | 290 |
| 统计学 | 10 | 43/90 | 318 |
| 物理电子学 | 6 | 40/60 | 295 |
| 固体力学 | 8 | 37/56 | 293 |
2、 调剂规定
我院不接收校外调剂,出现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优先从本校相关一级学科调剂。
3、 复试程序及内容
凡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笔试与面试。
我院的笔试工作采取“各系保密命题-集中印制试卷-试卷密封管理-集中阅卷登分”的方式,各招生专业的笔试均为闭卷形式,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150分;面试工作由各专业面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单独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3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120分。考生可在报到当天查看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各学科的复试报到时间及笔试内容如下:
(1) 数学、统计学专业:
2013年4月9日 14: 00-16:30 在理化楼209室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进行考生报到。(未能按时报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 复试时间 / 地点 | ||
| 专业课考试 | 综合面试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 4月9日 18:30-21:30 地点待定 | 4月10日下午13:00 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安排待定 | 4月10日下午13:00 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安排待定 |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出版社 | 编者 |
| 数学 | 数学综合考试(含计算方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据结构) | 《计算方法引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常微分方程》 数据结构C#语言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徐萃微 魏宗舒著 华东师大数学系 雷军环 |
| 统计学 | 数学综合考试(含计算方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据结构) |
(2) 物理学、物理电子学专业:
2013年4月9日8:30至16:30在理化楼130室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进行考生报到。(未能按时报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复试时间为2013年4月9~12日,专业课笔试地点待定,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为理化楼130、137、135、219、228、23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考生报到时通知。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出版社 | 编者 |
| 理论物理 | 近代物理综合 | 《原子物理学》1-6章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福家 |
| 凝聚态物理 | ||||
| 物理电子学 | 大学物理实验 | 《大学物理实验教程》1-5章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吴平 |
(3) 固体力学专业:
2013年4月9日上午8:00-12:00在理化楼208室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进行考生报名。(未能按时报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 复试时间、地点 | ||
| 专业课考试(笔试) | 综合面试 | 外语面试(听力、口语测试) |
| 4月 9 日 18:30-21:30 地点:理化楼308 | 4月11日 8:00-12:00 理化楼401 | 4月11日 13:00-17:00 理化楼401 |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出版社 |
| 固体力学 | 专业综合 | 《理论力学(I)》(静力学、运动学和动力学) 《工程力学》(材料力学) 《高等代数》 | 哈工大编,高教版 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编,高教版 王萼芳,石生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
4、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面试150分(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3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1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5、 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院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评定。
6、 录取依据
将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为考生的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接收调剂的专业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予录取:
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9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90分)、复试总成绩不及格(<18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7、 体检时间:
报考我学院的非本校应届生源应于4月10日上午7:30-9:30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报考我学院的本校应届生源应于4月12日上午7:30-9:00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 咨询及举报电话
复试咨询:82377142
调档咨询:62332993
监督举报电话:82377142
本复试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数理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