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试组 | 笔试 | 面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 |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 大地测量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空间信息系办公室B410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含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 |
| 测绘工程专业型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测绘工程专业型 |
| 地信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地理信息系办公室B408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自然地理 |
| 遥感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 |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
| 环境工程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环境工程系办公室B409 | 环境工程 (学术型、专业型) |
| 环境科学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环境科学系办公室B414 | 环境科学 |
| 土地资源管理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土地资源管理系办公室B412 | 土地资源管理 |
二、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和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12]24号)和《关于调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12]28号)和《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确定。
3、复试成绩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三类)意见,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3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3.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组长:邱慎耕汪云甲
副组长:冯启言邓喀中
成员:张雁秋郭广礼吴侃闫志刚 汪应宏王坚王守刚
秘 书:刘涛建蒋冬梅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