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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秋季MBA复试方案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2010-3-31 10:53:15

一、预复试分数线

  分为A、B线:

  A线:总分>=200分,英语>=60分,综合能力>=120分;

  B线:总分>=188分,英语>=55分,综合能力>=110分

  B线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毕业满3年(即2007年9月前毕业);

  本科毕业满5年(即2005年9月前毕业);

  大专毕业满7年(即2003年9月前毕业)。

  二、预复试时间及地点

  上海考生

  预复试时间:2010年3月19、20日(周五、周六)

  预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

  深圳考生

  预复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周日)

  预复试地点:深圳市(以深圳教学点通知为准)

  上海考生具体分组名单请点击查询。请各位参加预复试的考生务必上网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预复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与资料提交

  1.分批预复试时间内须进行报考资格申请并查验以下证件:

  a.初试准考证;

  b.身份证原件;

  c.最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

  2.提交以下资料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后上缴)

  a.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个人信息表(右键另存为,A4纸打印)

  b.最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复印件);

  c.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人事部门章或公章,或由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并加盖档案馆章);

  d.体检表(如选择自行体检者请交体检表,要求详见 “ 五、体检”;如选择3月底在我校校医院保健科体检者不需个人提交体检表,由我校内部流转)。

  四、预复试形式

  预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政治笔试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英语听力:闭卷笔试(10分钟)。

  政治:开卷笔试(45分钟)。

  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政治考试参考内容:

  1)2009年 12月5日至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2010年1月1日胡锦涛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2、面试内容

  自述:自报姓名、讲述自己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和人生感悟。(不必介绍自己的联考成绩,时间限定1分钟)

  对面试材料进行描述和概括。

  对主题的理解和阐述。

  由考官提问题,考生回答。

  注:考生在面试前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面试过程将进行有效记录。

  3、时间安排

  上午组

  7:30——8:00     签到

  8:00——9:20     笔试

  9:20——12:20     面试

  下午组

  12:00——12:30    签到

  12:30——13:50    笔试

  13:50——17:00    面试

  注:预复试时请按分批名单准时前来报到,过时不候;分批复试时间内均可验证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五、体检

  1.考生如选择自行体检,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检查内容: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考生如选择在我校医院体检,请关注MBA学院网站关于体检安排的通知(网址:http://mba.shufe.edu.cn),时间预计为 3月底 。金额56元。体检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http://hq.shufe.edu.cn/structure/jkgl/jktj/xstj.htm,校医院保健科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

  六、录取工作

  1. 若我校MBA预复试分数线高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预复试成绩将作为正式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2.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a.政治笔试、英语听力、面试任何一项缺考者;

  b.体检不合格者;

  c.政审不合格者。

  注:分批预复试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通知

  经学校录取工作程序后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于4月25日左右寄委托培养协议,6月10日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培养费

  在职学习学费为人民币7.8万元(人民币柒万捌仟元)。

  脱产学习学费为人民币8.8万元(人民币捌万捌仟元)。

  学费可分二次付款(每次50%)。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0年8月中旬,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11年8月中旬。

  九、调剂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达到MBA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十、其它

  1.按我校研究生部规定,我校MBA录取工作将在国家线下达后进行。参加提前预复试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我校将取消该考生预复试成绩;如高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其成绩将作为正式复试成绩。

  2.复试通知以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学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预复试时间不能调整,也不能补考,请具备预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安排好工作和休假,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录取;

  4.请携带笔(黑色或蓝色水笔、钢笔);

  5.复试时不得使用任何包括手机、电子词典、电脑等电子设备;

  其他有关复试的信息均在http://mba.shufe.edu.cn上公布,请随时查看。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021-65362973  65314146  65311954(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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