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去年的招生办法中,要求报名的必须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今年的招生范围有所放宽,改为“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今年针对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初试定在2008年4月12日至13日;复试要在2008年6月5日之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