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
㈠资格审查
2013年9月15日-10月15日,接收推免生材料和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㈡复试时间
2013年10月16日-10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院。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情况,在学院网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发出拟录取接收函。
㈢复试内容、方式和成绩计算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考生从报考专业复试题库中抽一份试卷,在每一份试卷的两个试题中任选一题作答。准备时间为5分钟。然后,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
第二部分考生制作PPT。用5分钟时间介绍自己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再做一个15分钟的学术报告。然后,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应通过学术报告展示自己的理论功底、思维水平、研究方法素养、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复试前提交学术报告的纸质文本。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各位老师独立打分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试题100×30%+100×50%+100×20%=
六、录取原则
㈠公开、公平、公正;
㈡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七、联系人
吴北阳;电话:027-6877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