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云南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收和培养政法部门人员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的50余所高校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司法部文件(学位[1997]56号)精神,开展政法部门、人大系统、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的目标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位名称:法律硕士
招生名额:160人。
联系电话:法学院 0871-5033627 0871-5033001
三、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所在省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各省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请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查看,“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云南省网上报名的时间预计为:2007年7月16日-29日网址:(bm.ynjy.cn)。
4.报考者本人在网上报名后须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www.moe.gov.cn/download/2007xwb_5.doc)此表一式三份,分别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三份“资格审查表”一份由我校留存备案;一份供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由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报考者自己收存。
5.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已填写好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省外报名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用快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复试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凡报考我校各学位类别的考生均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参考书目:《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云南省教育厅统编教材,考试时间10月28日晚。其余2门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28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名考试费及学费
报名考试费:80元/科,共240元。
学 费:第一、二年每年10000元,第三年8000元,3年共28000元。
七、考试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福建招生考试网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福建招生考试网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云南大学法学院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