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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7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 2007-7-18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精神和要求,北京大学工学院2007年计划招收30名学生,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专业学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4、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企业中高层在职管理人员,国家或地方药监系统在职人员。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因网上报名数据处理需要,务请根据此简章报名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中的“备注一”时注明“国际药物工程管理”。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作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 ,“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项目管理领域”代码为“430140”。

  请考生务必在8月30日之前,将资格审查表提交或邮寄到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工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由北京大学工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通知。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北京大学工学院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文献

  作者

  版本

  药品生产管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8年版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表》中“应试专业课”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2)专业综合考试由北京大学工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药物工程管理或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复试成绩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成绩之和。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前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北京大学签订合同书。

  六、入学

  2008年春季入学。若录取人数不够开班人数(最低15人),将延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我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总学分为36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共计人民币9.6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6万元,第二学年3.6万元。

  十、上课地点

  上课地点按照生源情况由北京大学工学院具体安排。

  十一、食宿

  学生食宿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工学院 – 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290,62755647

  地址: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搂613室

  电子邮件:pem@cpier.pku.edu.cn

  中心网址:www.cpier.pku.edu.cn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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