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1、政府战略管理、宏观经济管理
2、公共政策、公共部门经济
4、电子政务、决策支持系统
5、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6、公共项目管理
7、区域经济、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
8、行政政策法规、政府管理及政府改革
9、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二、招生名额
计划招生100名。
三、培养方式
考生通过考试被录取后,由哈工大管理学院负责培养工作。在职MPA的培养,可以采取周六、周日全天上课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每年1月和7月集中到校上课的方式。学制:2.5年至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经过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四、培养费
凡被录取的MPA研究生,每人学费暂定为2.7万元。
招生电话:0451-86417775
电子邮件:mpa@hit.edu.cn
地 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 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