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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武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09-12-21 9:29:09

武汉理工大学2009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和各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条件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线为:

  1.有学位人员: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96分。

  2. 无学位人员:GCT成绩总分不低于228分。

  二、第二阶段考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1.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

  2.考试方式:笔试。

  3.时间:2009年12月27日上午8:00-10:00

  4.地点:教4楼108、115、117教室

  三、复试

  1.时间:2009年12月27日10:00正式开始。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15楼会议厅)

  3.内容: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4.方式:面试

  四、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12月26-27日两天完成。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西院进大门直走400米右边)。

  3.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首先到研究生院(筹)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资格审查承诺书》上签字方为有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管理学院参加考试,否则无效,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审查后退还);

  (2)《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网上打印的附件五,注意要有工作单位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专业课、复试按每科100元收取,工程硕士每人200元。考生在研究生院(筹)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计财处统一收取。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学院(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

  成绩评定与计算

  1.复试成绩按100分计.

  2.工程硕士的总评分=0.6×GCT成绩/3+0.2×专业课成绩+0.2×复试成绩.

  3.按总评分由高到低录取.

  七、录取工作

  1.因任何原因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到达到招生计划数,余者淘汰。

  5.复试总成绩予以公示。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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