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复试、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工程硕士在2010年12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预计在201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泉州校区)。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本批次报名、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于2011年5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业余时间,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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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学习年限 |
培养费标准(暂定) (元/全程.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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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
3年 |
30000 |
1、培养费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 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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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 |
3年 |
3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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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 |
3年 |
3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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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
3-5年 |
计算机技术领域:30000 其它领域:24000 |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