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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2011-6-14 22:13:08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初试2门(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仅为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招生代码为410100。

  2.联考考试大纲和教材

  (1)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2年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2年3月入学。

  六、培养

  1、培养方向

  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硕士点为依托,开设金融法、公司法、财税法、房地产法、公共采购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十个研究方向,按照导师的专长和学员的兴趣为学员确定不同的研究方向,以适应在职学员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培养方案

  结合我校经济学、管理学的学科背景,法律硕士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财经法律的教育,着重开设了物权法、金融法(含证券法、保险法等)、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税法、公共采购法、竞争法、不动产登记法、拍卖法、民事诉讼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等实用性极强的课程。此外,本校在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实行“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不含学位论文)学分

  3、学习年限

  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4、学习方式

  为了同时照顾到北京和京外的学生,我校将采取业余学习(利用周末上课)和集中学习(每学期一个月左右)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学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选择。

  5、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故请外地学员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在职法律硕士生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学费39000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九、招生咨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白老师010-62288865,梁老师010-62288088

  传真:010-62289190网址:http://law.cufe.edu.cn

  电子信箱:zaizhilaw@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十、重点提示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告知我校法学院,以便及时通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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