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1.专业方向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MPA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中山大学的特色优势,开设“政府过程与公共预算”、“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城市与区域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等专业方向。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每人每学年14600元,三年共计43800元,按学年缴费,教材资料费另收。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84036326
电子邮箱: mpa@mail.sysu.edu.cn
网址: http://mpa.sysu.edu.cn; http://gms.sysu.edu.cn
2.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20)83556860
3.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1686, (020)84113696
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