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主要招收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以进校不离岗的形式在职学习。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GCT”考试试卷由四部分组成: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国语运用能力的测试,试卷满分4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各占100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2、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并接受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分数线及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考试事宜,请于11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工程硕士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并在复试时交主考老师。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不脱产)的培养方式。
2.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 2-5年。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2010年12月中旬(以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具体位置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