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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 2011-6-24 10:27:48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考试辅导教材参照《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有需要者可与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1、考试科目:由中央美术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①政治理论:政治为闭卷笔试,复习范围请参考附件。

  ②专业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考生提交自己创作(设计)作品原件或其它方式进行展示;招生导师组成员现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5-10分钟的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院 系 别 专 业 考试科目
中国画学院 中国画创作研究 政治/专业创作/面试(作品展示)
造型学院 油画艺术表现与中国当代社会 同上
壁画与公共空间 同上
壁画形式语言研究 同上
实验艺术研究 政治/创作方案/面试(作品展示)
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研究 政治/专业创作/面试(作品展示)
实验设计研究 同上
产品设计研究 同上
首饰设计研究 同上
媒体艺术研究 同上
时装设计研究 同上
交通工具设计研究 同上
城市设计学院 空间设计 同上
建筑学院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研究 政治/专业创作/面试(作品集展示)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为2012年1月;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具体日程安排请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在我院网页招生栏目查询。

  六、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4月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中下旬寄出,2012年9月入学。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教学组织: 按照招生专业方向,以导师指导与集体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

  2、培养:按照中央美术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学制:两年;一年课程学习,主要内容为当代艺术与文化的专题研讨,造型(设计)方法论研究和造型(设计)表达;一年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写作。若不能按时完成,可延期至3-4年毕业;

  4、毕业成果: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其它:

  1、学习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将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3、学院可提供住宿,需要住宿的学员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4、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通过校园网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中央美术学院"网页(http://www.cafa.edu.cn/  招生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6477155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乘车路线:乘地铁到东直门转乘132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131路至花家地北里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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