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宜
(一)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考生在报名确认点现场停留时间过长,或者报名确认结束后考生发现信息有误要求修改等现象的再度发生,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今年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确认,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作更改。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考生和招生单位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即每人每科80元。
(四)为保证我省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各报考点院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早确定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现场确认点参数设置。
2.做好相应硬件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及时下载2011版现场确认和准考证编制软件并做好测试。
3.提前下载、印制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见附件8),现场确认时发给每一位考生。
(五)各招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省学位办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请于6月3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见附件9)。随后,学位中心将各招生单位考试报名数据库、专业基础课试卷命题及传递、考试成绩数据库等通知下发相应负责人。
(六)有关学位的专业基础课(附件1中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相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附件:
1.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3.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4.预报名承诺书
5.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6.全国联考试卷申请单
7.资格审查表(样表)
8.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
9. 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广东省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