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接收推免生程序:
1. 2013年9月2日—9月30日学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资料(地点: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初审合格的推免生须到武汉大学财务七科交纳100元复试费,于2013年10月8日—13日期间凭缴费单到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学院将在2013年10月9日—14日期间按学科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武汉大学外语学院(http://fls.whu.edu.cn)布告栏公布),不按时报到及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结果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武汉大学研招办。复试结果将由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在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网站(http://fls.whu.edu.cn)及学院研究生布告栏张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者,由校研招办发给正式接收函。
4.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即:2013年10月31日前网报,11月10-14日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现场确认;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5. 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2013年11月20日前寄到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3012室)邮政编码:430072)。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一律享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
十、其他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详细事宜请与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3.联系电话: 027-68754143 张老师 027-68753315 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