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接收办法
1.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
2.2013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学校研究生办公室。
3.申请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初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4.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招办寄发接收函。
5.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报名分网报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四、特别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毕业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3.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后,恕不退还。
4、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看病就医、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洪庆镇第二炮兵工程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025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43932 网址:http://219.145.88.174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 邮箱:epyzb743932@126.com 附件:《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