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类别 代码与名称 |
招生 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1、法理学 2、民法学、刑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1、法理学 2、民法学、刑法学 |
注: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面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人文素养与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等。
(1)专业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着重考核考生的组织归纳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面试: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研究能力,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获取知识能力、研究与创造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求学动机,以及人文素养与团结协作精神等。采取问答形式。
(3)外语: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采取问答形式。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等,由学校统一组织。
3、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