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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省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来源:湖南教育考试院 2008-11-22 11:19:39

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影视节目制作类

  (1)文艺常识综合测试(100分);

  (2)编写故事(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后写分析文章,100分)。

  2.摄影摄像类

  (1)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150分);

  (2)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15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12日至13日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报到缴费,1月16日至17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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