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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湖北)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 2012-1-1 10:43:14

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艺术、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媒介经营与管理四个方向),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主持以及摄影、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公关、宣传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2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湖北省计划招生 12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
3、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残、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2012年3月9日—3月11日,随报随考。
2、报名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身份证。
4、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2)电视作品评析;(3)艺术特长展示。其中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电视作品评析各为120分,艺术特长展示为60分,三门满分为300分。
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考生根据所抽取的稿件(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
电视作品评析:考生根据现场放映的电视作品,从节目策划创意、制作技艺、思想观点、栏目特点等角度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电视评析性文章。电视作品从2011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深度报道、电视诗歌散文、电视社教节目、电视专题纪录片、电视科教节目中选取。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曲艺、表演、演奏、舞蹈、绘画、书法、小品、演唱等方面任选其一。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hgnu.edu.cn)。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1年12月


校 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 (招生办公室)        传 真:(0713)8616617
              8621647(新闻与传播学院)              网 址:http://www.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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