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校面向福建省招收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专业学生录取规则的说明
我校2007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中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的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中,首先根据专业成绩进行总排序,在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计划数2倍范围以内出档考生中……”
上述录取规则中,根据专业成绩进行排序的考生范围为专业和文化合格且填报我校志愿的出档考生,而非今年参加省专业统考的全省考生。关于“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计划数2倍范围以内出档考生中”,其中的招生计划数为考生填报我校相应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