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考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福建艺考正文

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2008年福建省内录取原则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 2008-1-12 16:14:41

录取原则(省内)
1、报考艺术设计、舞蹈学、音乐学(南音方向)、美术学(雕塑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文化成绩;报考艺术教育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60%+文化成绩×40%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以上录取原则的确认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